自贸港百问|海南自贸港如何以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10.02.2022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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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海南新闻2月9日电(记者 黄艺)海南近年把科技创新摆在引领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地位。2月9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联合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开放创新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有关情况。

  《若干规定》是2021年12月1日经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规处处长李文君表示,其立法思路是以“开放”作为主要特征,以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打造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促进创新资源要素集聚,推动海南科技跨越式发展。

资料图:航拍海口。骆云飞 摄

   如何强化科技开放创新的条件保障?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二级巡视员王贤介绍,在“强化科技开放创新的条件保障”方面。《若干规定》明确各级政府部门推动科技开放创新的职责,科技开放创新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科技创新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机制,加大科技开放创新财政投入,通过资助、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开放创新,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方式投入基础研究等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公益捐赠有关优惠待遇;引导境内外资本对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基金体系建设,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推动金融科技实体发展。

  王贤强调,确保政府对科技开放创新工作给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海域使用等保障,鼓励以出让、出租等方式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重大科技项目。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骆云飞 摄

   采取哪些重大改革举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规划处处长李海璇指出,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加强成果应用示范和场景创新,建立国内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与信息服务平台。

  二是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机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是明确提出,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归单位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共同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按份共有的,科技成果完成人的份额可以不低于70%。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长期使用权的,使用权限可以不低于10年。

资料图: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林士杰 摄

   在吸引国内外人才方面做了哪些积极探索?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李海璇称,《若干规定》以引进人才为核心,鼓励境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鼓励重点园区设立国际离岸创新创业试验区,试验区应当推动境外科技成果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转移转化,鼓励境外科技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创业,支持跨国公司、境外研发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设立研发机构和技术转移中心。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技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扩大技术进出口经营者资格范围,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加强对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进出口的安全管控。

  放宽境外人员参与政府科研任务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兼职创新创业。对外国人工作许可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推行以薪酬水平为导向的外国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外国人工作制度,符合条件的外国人依照有关规定考核评价后可以免于考试,直接予以聘用。

   在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贤介绍,《若干规定》针对广大科研人员反映科技项目经费报账难和手续繁琐等问题,提出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扩大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经费管理自主权,优化科研项目经费拨付、管理以及成果评价方式,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调动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

  《若干规定》还明确,对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实行财政经费包干制,对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科研机构逐步推行财政经费包干制。横向科研项目资金按照委托方要求或者合同约定进行管理。(完)

  中国新闻社海南分社大型策划报道《自贸港百问

  创意:杨旭

  策划:王辛莉 尹海明 王子谦 王晓东

  作者:黄艺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