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二审 明确境外与自由港进出口管理原则

26.04.2021  23:03

  中新社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 邢翀 梁晓辉)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进一步明确境外与自由港进出口管理原则。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有的地方、部门提出,对“一线”货物、物品进出口管理,应当明确以自由进出为原则、负面清单管理为例外,以体现自由贸易的特点。

  因此,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有关条款修改为: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货物和物品可以自由进出,海关依法进行监管。但是,列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的除外。

  草案二审稿中还作出修改,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高标准建设口岸基础设施,加强口岸公共卫生安全、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安全管控;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人员、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

  另外,草案二审稿还根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新要求,完善了相关规定,增加“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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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安蓓)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形成的二审稿共计八章五十七条,聚焦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

  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删去了创新监管模式中关于具体领域列举的规定;增加并完善了强化口岸建设和监管的规定;对“一线”货物、物品进出口管理,修改了相关条款,明确以自由进出为原则、负面清单管理为例外,以体现自由贸易的特点;修改有关条款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依法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等相关规定。

  草案明确,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少婷